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口腔科规章制度3
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1、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2、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一、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违者罚款100元。
二、本诊所诊治的每一位患者,必须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对某些治疗内容,需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三、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预约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有发生,以诊所利益为重。
四、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五、就诊前先问病人有无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在可控范围内治疗,有疑问必须咨询主管,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六、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七、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八、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九、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十、治疗的过程中可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
十一、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十二、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十三、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要求第一次一次付清,特殊情况可特殊照顾。十四、保持室内和各自工作区干净、整洁,严禁乱摆乱放,用完的盘子放到消毒室,仔细挑捡车针、扩大针、洁牙机头等物品捡到专放缸子中,严禁在橱面、工作区堆积。
十五、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设备、器械及各项物品、材料使用完后必须放回固定位置,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十六、门诊所有设备、器械,必须每天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赔偿。
十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严禁私收费,严禁私拿、私用门诊所有物品,需要必须经过主管同意,违者将严肃处理。
十八、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和丢失各种材料、器械等,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尤其中午下班后,减少支出。
口腔科规章制度4
各类口腔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洁牙机、各类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牙锉、侧牙针、拨髓针、光滑髓针、测量尺等)、手术器械(组织剪、组织镊、持针器、血管钳、刀柄等)、拨牙器械(牙钳、牙铤、骨凿、骨膜分离器等)、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有效的压力蒸汽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者,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热牙胶充填仪、牙胶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臭氧机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5、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一丢弃,纸尖、牙胶尖采用一次性用品,并使用后做无害化处理。
口腔科规章制度5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