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
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
(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
(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
(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
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
(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
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
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
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
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