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够控制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器,在灭火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统科学有效地灭火。
2、现场警戒: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由内保分队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营救火灾被困人员。
(4)负责救援车辆的畅通。
3、医疗救护组
4、综合协调:
(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救援助。
五、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救援组织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宾馆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六、应急响应
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后,各人员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七、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八、保险
应急救援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九、演习
宾馆根据预案的编制每年一次定期组织演习。
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活动策划2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高新区管委会、稽山派出所、越城区消防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
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
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