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保养。
7、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操作,及时维护保养。
8、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规程工作,绝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9、操作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三好”即: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用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10、操作人员须每周对场站及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洁,确保设备、管道、阀门、地面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1、操作人员须每隔一小时对低压脱水装置进行巡检,观察各压力表和温度计显示是否正常,压缩机工作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学楼等。
12、每班在停机状况下,对气站压缩机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在停机状态下对加气机进行一次排污。
13、操作人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用听、看、摸、闻等方法检查设备运行的声音、压力、温度、润滑情况、仪表情况及设备是否有异味和泄露。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停车,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在未处理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14、维修人员要和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定期上岗检查,主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加气设备、阀门开启、关闭灵敏有效,无泄漏,无故障运行。
15、在设备的使用中应做到“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
16、专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本公司制定的“设备检查维修计划”严格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临时出现的故障,需要提前进行检验和维修的可按原计划提前进行。
17、新购入的专业设备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并责令购置部门从速退货。
18、每台设备均须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运行记录。
19、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本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0、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化建议,消除隐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本班设备运行和操作记录,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由二名以上电工配合,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器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他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器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的原因成为混合型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需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