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价格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药品价格信息,了解药价变动情况。
2.药品价格员应及时登记药品价格及变动情况和调价原始依据,并通知下属有关部门。
3.药品价格变动后,由库管人员按药品发票或调价通知单,对微机内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并登记药价调整的时间、品名、剂型、产地,并对药品价格发票审核签字。
4.药品价格领导小组及管理小组成员应经常催促检查药品价格的调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门诊处方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无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开处方。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3.普通处方的一般工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特别处方有加印工程的,那么应一并填写完全。
4.处方以钢笔或签字笔用中文书写,双处方可用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楚易认,不得涂改,如有修改,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医师在修改处签名。
5.处方格式以“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试等〕。
6.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外文缩写应从严限制,应为全国所公认通用者。
7.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码书写,计量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微克〔ug〕、毫升〔ml〕、国际单位〔iu〕写计量,以克计量者可免写。复合型片、丸、胶囊、中成药等,有含量或重量的应写明,确无计量标志者,可以剂型量词片、丸、粒等为计量单位,或以“#〞为标识单位。
8.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7天量,特殊情况14天量〔或最小包装量〕。
9.麻醉药品应开专用红印处方,精神药品应开绿印处方,处方剂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方法执行。
10.处方医师应签全名,字迹清楚易认。
11.每张处方均需有药剂科调剂者及核对者签名。
12.一般处方留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留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留存三年备查。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范本9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职称最高的医师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过失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7.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那么上由医疗康复科科长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待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给。
10.抢救室须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抢救时使用。
首诊负责
1、对来本站就诊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遇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科诊治,必要时可转上级医院。
2.在诊治过程中对涉及跨科的病症与体征,首诊医师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在排除本科疾病有较大困难时,可请他科医师会诊。
3.对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要争分夺秒,立即采取临时急救措施,并通知上级医师和其他科医护人员协同处理。如接到危重病人的出诊通知,应立即告知有关科室和人员做应急准备,并及时出诊。
4.对确属他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签名后转他科就诊。
5.因首诊医师处方权限原因,首诊医师可找有处方权的上级医师处理。
门诊出诊
1、因病人不能来门诊就诊,确需出诊的,医务人员应尽可能满足病人的要求,在安排好工作后,主动出诊。
2.非急诊时间,需出诊时,由科主任安排,有困难时,由行政后勤科协调。遇危重抢救病人应立即出诊,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急诊时间一般不出诊,但遇危重、抢救病人由急诊值班医师迅速出诊,并告之有关人员,做好急诊医师在岗期间的诊疗工作及应急准备工作。
4.按规定收取出诊费用,如有家属来联系应到收费处交费后出诊〔急、危重病人除外〕,如联系,由出诊医生代收后交收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