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前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再执行,并保存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及时据实补记医嘱。
5、整理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五〕服药、注射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前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存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六〕手术室查对制度
1、术前严格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术前用药、病历、患者考前须知,并签名。
2、手术前医生、护士、麻醉师再次核对以上有关内容,在无误的情况下进行手术。
3、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要在术前、缝合前、缝合后经两人核对使用的的敷料和器械后,做好记录并签字。
4、无菌物品要严格查对灭菌指示卡、3M胶带等,评价灭菌效果,到达标准前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清点制度,防止纱布,器械、缝针等遗留在伤口内,造成不良后果
6、医生如实填写手术记录,护士正确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麻醉师及时填写麻醉记录。
〔七〕供给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过失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事故、过失登记本,由专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过失的经过、原因、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科主任、护士长要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事故过失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3.发生事故过失时,责任者要立即向门诊主任、护士长报告。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过失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4.发生事故过失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存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过失、事故发生后,门诊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尽快作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门诊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院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尸检时间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事故过失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站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良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8.发生过失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9.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到达帮助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首诊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疫情报告人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疾病控制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疾病控制中心。
3.各科医生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交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负责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并登记在本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本上。
4.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责任人员及时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各科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要求无缺项、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等情况,如有此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三十六、药品、物品、器材、设备等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品、药品、仪器、设备等,性能良好,物品齐全,供给及时。为病人治疗、抢救提供物质保证,延长各种设备的寿命,减少物品铺张浪费。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本站进行科学管理
〔一〕药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