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投诉管理制度
1、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诉,要立即受理并作好记录。
2、对客户投诉的内容,立即查找有关资料记录。
3、对客户投诉不实的,也应耐心给客户解释,态度应和蔼。
4、对客户投诉属实的,应尽快给客户满意的答复,约定解决办法。
5、对投诉有关责任人,依据修理厂的相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尽快将处理结果向客户耐心解释,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7、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在册,以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
十六、消防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账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十七、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十八、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三类汽车维修管理制度电子版精选2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