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较大事件(Ⅱ级)的情形,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证实后启动,并负责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上述Ⅲ级响应应采取的措施;
2、报请卫生局和疫控中心给予专家指导;
3、对感染病人实行隔离治疗。
首先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组隔离,分组治疗,及时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
必要时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可采取关闭相应科室、暂停接受新病人等措施。
(1)、隔离病人。
一般可采取将病人分类隔离与不同的病室,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来控制感染的进一步扩展。
如果病原微生物有进一步扩展的迹象,则对病人进行严格的分组护理,各组护理人员必须固定,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
若分组护理仍不能有效控制感染控制感染扩散,并出现感染病例急剧增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应暂时关闭病房,停止收治新发病人,寻找感染源,确认主要传播途径。
(2)、切断传播途径。
事发科室应加强消毒和隔离工作,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3)、保护易感人群。
积极治疗原发疾病,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易感人群免疫功能。
严格掌握各种侵入性诊疗操作的指征,尽量减少局部免疫屏障损伤,减少正常菌群易位造成的感染。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或延缓耐药菌株的发生。
(三)Ⅰ级响应:重大事件
符合重大事件(Ⅰ级)的情形时,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证实,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并负责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上述Ⅱ级响应采取的措施;
2、对发生事件的科室予以隔离或关闭;
3、由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其他相应有效措施。
六、报告
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上报
七、响应终止
经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响应并按规定报告。
(一)、一般事件(Ⅲ级):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二)、较大事件(Ⅱ级)与重大事件(Ⅰ级):由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主管部门(区卫生局及疾控中心)决定终止。
八、保障
医疗救治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
1、医用物质由后勤科、药械科等部门负责储备并保证已经处理需要。
2、相关部门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人员协调工作。
3、发生医院感染暴发的科室负责配备现场处理必需物质,包括隔离衣帽、口罩、手套、鞋套等隔离防护用品。
4、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监督指导。
5、检验科负责准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现场采样、检验用具、
6、其他部门依职责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九、责任与奖惩
1、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全院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并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对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