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第六节传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节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八节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第九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节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