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签订合同,是有规范要求的。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收养的老人及其近亲属或者送养单位签定收养服务合同”。
一个养老服务机构如果与老人连合同都不签,可以想象它的管理和服务肯定都不规范,也将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
明确签约主体是老人:老人家属是共同付款人、担保人或者联系人,代理人。
树立老人合同主体的地位,体现对老人人格权的尊重,同时能够避免纠纷。
4、对管理服务风险的防范,主要是推行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服务
(1)推行标准化服务管理。
国家层面,目前出台了针对养老机构的标准规范,即国标《养老机构基本规范》、行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相关标准。
通过标准化的服务管理,譬如公开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详细的护理记录、这些都是可以有效地防范运营上的法律风险。
(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凡是老年人入住之前,都应该进行评估。
从生活能力、精神状态等方面,根据民政部颁发的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评估老人能力等级。
5、制定完善的意外事件的处理机制
老年服务机构面向老年人提供服务,而老年人基于其身体状况容易发生摔伤等意外事件,因此老年服务机构需要在能预测的范围内从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人员管理、硬件设施管理等方面建立意外事件的预防以及处理机制,并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积极预防和处置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