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
(1)为了加强停电、停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院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定分管后勤院长为总指挥,负责停电、停水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
总指挥在停电、停水发生时不在院内时,总指挥由副指挥担任。
(2)总值班为停电、停水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停电、停水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防范
(1)配备双路电源:如其中一条突然停电,立即启用另一条。
(2)重点科室设备配备UPS,以防突然停电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文件丢失。
3)病区各楼层通道配备停电应急灯,以保证突然停电后人行通道的安全。
(4)自备发电机组,手术室、MICU、NICU、急诊室等重点科室专线输送,保证供电。
3、停电、停水、停气等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
(1)发生停电、停水时,有关人员立即向值班的水电工报告。
值班的电工、水工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在发生停电、停水时间可能超过5分钟以上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副指挥报告。
(2)副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相关地点,协助处理。
对停电、停水时间有可能超过15分钟的,要向总指挥汇报。
(3)急诊、病区、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门停电、停水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科主任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科室,预防危重病人发生意外。
若遇危重病人正在抢救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或副指挥汇报,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并同时向总指挥报告。
(4)副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了解情况,研究处理办法,把恶性停电、停水的事件向总指挥汇报。
4、停电、停水、停气处理办法
(1)基础管理
1主要科室要装配应急灯,重点科室要装配蓄水器。
2各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电路、水路,排查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向副指挥汇报,及时维修。
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仪等设备是否在已充电状态。
3基建办要定期组织电工、水工对全院的电路、水路、气路进行检修、维护。
4在发生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后,各部门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并积极处理。
(2)落实责任
1医护人员
发生发生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后。
应立即向值班电工、水工报告,若病区有危重病人时还应立即向科主任和总值班汇报。
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解释工作,消除病员的恐慌。
2临床科室
临床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科室,加强危重病人的监护。
若遇到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汇报。
在手术过程中突然出现停电,医护人员应立即向科主作汇报,科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向医务科汇报。
采用应急照明灯,妥善处置,等待来电,急诊手术必要时请示副指挥转院治疗。
3医技科室
在发生停电后,急诊生化、常规检验项目由检验科派专人将标本送到其它医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