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踢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施工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4)架空线路的排列:
①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②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米,最大不得大于35米;线间距离应大与0.3米。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米,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米。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与2.5米,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导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铜导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规定。
(6)罗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罗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接入灯具。
(8)暂设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米,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规范2
施工工地电缆线铺设必须埋地或架空,电缆线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