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省高速公路中使用较多,施工技术较为成熟的蓝派压路机(强夯机)。
机械作业时牵引机带动压实机压实轮滚动,压实轮轮廓非圆曲线对地表施以揉压——碾压——冲击的综合作用,使土体从上部至下部深层随着压力波的传递得到压实。
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试验,对机械的行走速度、影响深度、沉降量、行走篇数等进行总结。
以往经验为:采用25t对深度为1.0m(4层)填方段路基冲碾补压,5~7遍是合适的,补压效果也是明显的;
通过采用冲击式压路机对路基进行冲碾补压施工,使路基压实度得到提高,加速路基沉降,最大限度地缩短了路基自然沉降的时间,有效地减少了路基的沉降变形,对新老路基的结合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农村三级道路加宽施工方案篇3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85.832公里,当年完工185.832公里。
二、建设内容
以“提档、深通、联网”为重点,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
三、资金保障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包括:部补资金;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市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道路设计、监理、检测、竣(交)工验收费用,三级及以上道路绿化费用的50%(每公里补助不超过25万元),市第三方巡查、第三方检测、数据库更新与维护、宣传培训等费用由市级承担。
(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土建费用(含“穿集镇段公路”按照市政道路标准设计的相关功能建设的土建费用),除国家补助外,庐江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项目资金由市与县(市)、开发区按6:4分担,其他县、区、开发区项目资金由市与县、区、开发区按5:5分担。
(三)征地、拆迁、杆管线迁建和市级补助以外的费用由县(市)区、开发区承担。
四、工程管理
(一)前期管理
1.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中公路技术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要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选址要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要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确定其建设标准。
其中:
(1)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原则上按照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建制村双车道公路改造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
(3)通20户以上自然村的硬化路及联网路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错车道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视距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间隔不得大于300米;通村硬化路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压实或换填处理。
(二)计划管理
原则上年度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项目、变更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
具体为: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5月15日前提出调整申请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辖县(市、区)调整项目的初审,汇总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每年6月底前下达调整项目清单,完成调整项目的批复工作;
4.年度建设计划每年调整一次,6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调整。
(三)资金管理
1.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部补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资金监管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其他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3.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