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标准
(一)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位于临水临崖、山区、村庄或基本农田等区域的路线因自然条件受限,路基拓宽工程量大、造价高,经核实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后,路面宽度可按不低于3.5米的标准实施);错车道设置间距应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
鼓励具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性质的公路按照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
(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三)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四'资金筹措
(一)省级资金补助标准。
按照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二)资金筹措方案。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补助、市县整合、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
“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解决。
五、实施安排
(一)明确建设任务。
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建设需求,提出具体建设项目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汇总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全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20xx-20xx年)》。
申报当年建设计划项目必须在上年度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分步组织实施。
在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库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全县年度建设计划。
(三)规范项目管理。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管理参照现行《青阳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等执行,严格“四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及时组织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