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经理和主管在负责人指挥顾客和员工疏散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
4、如楼层较高,建议顾客与员工在卫生间等小开间场所就地僻险。
(五)物资供应组<建议由财务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
1、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
2、接受公司内外援助,统筹安排;
3、为本单位的或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六)宣传组
负责人:
1、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顾客防震僻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物资,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与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公司进入临震应急期。
1、中心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理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相应及措施,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以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对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他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任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顾客,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卫部门要加强中心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公司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及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会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扰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共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