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8
一、考核对象
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
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
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
(二)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