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宣传组(建议主要由人事人员组成)
1、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宾客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资料,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酒店进入临震应急期。
1、酒店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置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应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酒店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对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任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宾客,保障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员工情绪的稳定,维护正常生活及酒店安全秩序;
7、保安部要加强酒店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酒店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及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挠抗震救灾指挥组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酒店、宾客或者公民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次序,影响破坏性应急工作的;
(8)、有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为。
抗震救灾应急演练计划方案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