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生灾害时,应尽快开展疏散、救护工作,组织人力、物力救灾。
(四)调查取证
县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事件发生时,应在现场调查取证,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保护。
(五)善后工作
县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对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高考突发事件每日“零报告”制度。各考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下午18时前向县招生办报告本考点的试题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疾病疫情等情况。如遇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分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对考点考场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注重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全员全程培训。考试前必须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增强工作责任感,熟练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和满足考生的知情权。利用多种形式进行考风考纪、考试常识等的宣传教育,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与考试相关的各种信息,正确引导考生,稳定情绪,消除不良心理。
(五)建立值班制度。县招生办、各考点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招生委员会及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四)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九、附则
本预案在20xx年普通高考中施行,具体解释权归仙游县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