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等级为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请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能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考生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六)高考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加强对传染疫病的防御和监督,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制定监考封闭地和考点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方案。
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考点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
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
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高考考试的,考生须于事先向招办递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相应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立即报告招办,招办立即向教体局、卫生局及政府领导和市招办报告。
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预备考场应独立安排其他楼层,适当远离其他考场,指定专门通道。
预备考场启用,须经考点主考签字批准,并报县招办备案。
(七)高考考试期间涉考人员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同时应当迅速向考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
同时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教体局和招办。
教体局、公安局派人员赴现场初步确认属考生大面积中毒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以及上级领导小组,视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并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召开现场分析会,进行应急处理,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考生进行个案调查时,应根据监考、考生的具体情况,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可按常规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
对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当确认发生水源污染,导致无法饮用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八)听力考试过程出现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听力考试进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外语教师。
当听力磁带无声、卡带或不清楚时,主控室监听教师要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和播放进度,及时请示主考启用备用磁带或备用放音设备。
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主考要立即上报县招办,经请示市招办批准后,顺延考试时间。
如果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经县招办同意,可通知考生先进行笔试部分的考试,同时尽快排除故障,拿出补救意见报省、市招办批准。
笔试考试结束后,不准考生出场,立即按要求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
对于个别考场考生反映听力效果不好的,监考员应立即把情况向主考汇报。
主考应向县招办进行汇报,尽快就原因、范围、涉及考生等情况进行落实。
在可能的条件下广泛征求意见,最迟在考试结束前40分钟拿出处理意见,将详细情况报县招办,经请示市、省招办,决定是否重新播放。
若需重新播放,要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考生,考试结束不要离开考场。
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考点要配置不间断电源,与外语听力放音设备配合使用,防止突发停电。
并事先进行测试、演练。
不间断电源在突然停电时,持续供电不得少于30分钟。
停电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县招办报告。
(九)考点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前,各考点必须配合供电部门做好考点学校供电线路和校内各用电部位的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