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立即报相关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如是一般的突发事件,由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市级应急响应行动视情启动,并视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如是较大的突发事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快速作出决定和响应,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工作。
相关事件应急专项工作组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及上级协调组和有关部门。
同时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随时续报事态发展态势。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上级协调组启动预案。
5.3应急处置步骤
5.3.1启动预案
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突发的事件和事态的危害情况,确定等级,启动本预案,指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情况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5.3.2现场处置
根据事态的危害程度情况,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专项工作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会同发生地的相关单位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协同对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事件对考试和考生的影响。
如有人员伤亡,医护人员负责现场紧急救护。
5.3.3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在事件发生时,应在现场调查取证,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保护。
5.3.4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要做好善后工作,引导正确舆论,安抚好考生情绪。
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4应急处置措施
5.4.1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失泄密的几种情形
①考前试卷运送过程中发现试卷失泄密
带队负责人应当立即控制运卷车辆和运卷人员,同时报省、市招考机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支援。
②考前试卷在各级招考机构和考点保密室失泄密
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③考试期间发现试卷、备用卷失泄密
主考应当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
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并报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
④在答卷保管期间,发现答卷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
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⑵对于上述几种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招考机构、公安、保密等部门,并执行省级的指示。
⑶对于试卷安全保密黄色级(即Ⅲ级)突发事件,省市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安全保密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密切配合,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
保密和监察局部门组织、协调失泄密事件案件查处工作。
省、市、县公安部门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根据需要,通知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其他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发现与泄密有关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
通信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门的通知要求,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立即关闭发布此类信息的网站。
宣传部门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
各部门随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协调组。
⑷对于试卷安全保密红色级(即Ⅰ级)突发事件,应请求上级协调组派出工作组,会同有关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督促当地一起开展侦破工作。
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一同黄色级处置措施,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二同红色级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