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如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⑹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认试卷内容已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延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省、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延期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4.2高考试卷运送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运送几种突发情形
①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
驾驶员下车排除汽车故障。
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
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请求派车接应。
同时要主动取得当地交警的帮助。
②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
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
要迅速拔打“110”,呼请当地公安部门保护现场。
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它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
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③因车辆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
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要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④因道路严重堵车使试卷无法按时运到
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
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以求优先放行。
⑵出现上述几种情况,试卷押运人都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有关单位立即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办法排除故障,疏通道路,确保安全,并将进展情况续报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招考机构。
对试卷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等造成无法正常开考的,按照上级协调组决定组织本县的后续工作,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的充分理解。
5.4.3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处置措施
⑴发生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山体塌方等)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并将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续报。
如由于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当地招生考试的,根据省级协调组的授权和部署,宣布当地高考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等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
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⑵发生赴考中交通工具出现故障
交通、公安部门等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
⑶发生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
相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采取有力措施,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的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5.4.4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生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时,主考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并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同时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并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