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管理
6.1加强培训与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招考机构、学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加强演练,提高实践技能,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互救、自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提升教育考试队伍素质,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角色和职责等。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原则上2年演练1次。
6.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技术装备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教育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6.3建立责任追究制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7.1预案修编与完善
县教育局牵头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编与完善本预案。
7.2其它国家教育考试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比照本预案应急处置。
7.3学校按照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7.4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考考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响应预案2
一、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阳曲县教科局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置工作。
指导学校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学生心理辅导,缓解考试压力,将天气等环境因素对考试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考生理解、让家长支持、让社会满意,坚决打赢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安全攻坚战,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构
1.全县的高考、中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教科局统一领导和协调,成立中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机构成员由各涉考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考点也应成立以主考为核心的考点高考、中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
2.加强防范,考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措施、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
3.接到极端天气预告,立即传达至所辖各考点,并分赴考点、学校和重要部门检查、指导预防工作。
4.极端天气发生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5.落实上级指示,有效协调部门联动,快速处置。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信息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