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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偶发事件,遵循“加强防范、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处理、及时汇报”的方针,有效防止事态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生各方面安全和试卷保密万无一失,尽可能保证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
三、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广播听力室
1、广播听力室备用录音机2台,功放机各1台,备用考场用音箱4个,校园喇叭也作为备用播放设备。
2、英语听力播放中出现偶发情况,应据《信阳市普通高考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二)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应急处理办法
1、考试信号电铃改用打钟;广播指导语改为主县监考员宣读指导语。
2、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导致英语无法播放,向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在考试细则要求范围内,及时购买带干电池的放音机或联系广告宣传车以校园喇叭的`形式播放英语听力。
(三)学生生病应急处理办法
1、学生在寝室夜晚住宿或白天休息期间,发现学生生病,及时通知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同时将学生带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观察治疗。
若病情不重,经治疗后,结合学生意愿,迅速回到寝室休息,班主任或领队老师要安排同寝室学生注意看护生病学生。
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学校相关领导。
2、学生在进考场准备考试前,发现生病的,及时报告主考,并通知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同时将学生带到医务室观察治疗。
若病情不重,经治疗后,结合学生意愿,立即进场考试。
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及时通知其家长,结合学生志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考生在考试时发生晕场或突然患病,监考员应立即报告主考,如经考点医务人员简单处理能坚持本场考试的,应允许考生继续应试,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如考生难以坚持考试或需到考点以外医治的,应劝其停止考试。
考生离开考场,即由主考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时刻不离,进行监护,直至当科考试结束。
确需离开考点治疗的,要报考区主任批准。
通知考生家长和班主任或领队老师。
(四)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1、预防措施
(1)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工作,提高考生的卫生防范意识,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2)加强考点内餐厅、商店、茶水房卫生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品采购、销售环节的监控,保证考生的饮食安全。
2、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2)迅速向卫生防疫站、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
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一旦发现宿舍出现火险,宿管人员应及时打开宿舍所有安全门,发出疏散信号,并配合各学校带队老师或班主任,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安全地点。
疏散地:运动场。
2、立即向主考、考区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报告。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有关人员先关掉宿舍电源,积极利用灭火器、自来水等救火设备进行救火的同时,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