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务室工作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警务室当班人员赶往现场并上报治安事件小组领导;
2、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
4、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协警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5、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6、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二)突发盗窃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警务室严守医院各出入口,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3、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暂请对方滞留在警务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5、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6、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三)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全体工作人员均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警务室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的报告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院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并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警务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警务室工作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四)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门卫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院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3、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院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门卫人员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5、发现不法人员禁止其离开本院,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7、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8、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急诊室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五)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处置
门卫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处理问题时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一般情况可由门卫车管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我院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
4、发生纠纷时,车管人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车管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车管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六)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