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2、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警务室,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七)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尽量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2、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院长和行政副院长,相关人员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向公安机关、院急救中心报告;
3、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4、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5、现场目击者、警务室主任、行政院长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八)当群体性冲击医院时的应急处置
当门卫保安遇有群体性冲击医院的事件发生时,要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报警,同时招集备勤人员进入应急状态;
2、密切注意群体性闹事者的动向。警务室人员利用有利地形,密切观察群体性闹事事件为首的和起煽动教唆作用的幕后分子,尽力记住他们的面貌特征和主要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可行措施减少医院的损失;
3、保持缄默;群体性闹事大多属于对立矛盾引起的,要解决问题只有依靠当地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保安人员如果乱发意见,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所以,只能保持缄默。由医安办的工作人员出面协调并根据现场的情形,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灵活、机动、果断处置。
十二、应急保障
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器材装备、食品、饮品等物资的供给,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经费保障:财务科负责紧急物质采购的资金和其它应急用款的调拨。
技术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
信息保障:警务室人员的手机正常使用,相关人员的手机、办公室座机畅通、
人员保障:各科室负责人。
交通保障:救护车司机抽调车辆保障突发治安事件的交通用车。
治安保障:警务室人员紧张时,可安排加班或依靠当地公安机关力量配合。
医疗保障:急救药箱、上级医疗机构。
十三、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
(一)各级应急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合作,在充分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处理突发事件的善后及恢复与重建工作,包括:
1、全面盘点损失情况并以照片等形式保留证实性材料,以备保险理赔所用;
2、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消除负面影响、挽回医院声誉;
3、对相关人员进行安置、补偿;
4、现场清理、恢复应急装备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及警示标识等;
5、排查并排除安全隐患;
6、修复或重建基础设施以及修复或更换机器设备等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7、进行必要的重建或恢复生产动员;
8、必要时对职工灾后心理进行疏导或矫正、资助或慰问受灾严重的职工及其家属。
(二)保险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需保险机构参与赔付的事件,由财务科及时与之沟通,尽快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十四、应急培训演练及应急能力考核
1、各科室应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该类培训与宣传,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学习形式或采取灾害模拟演练进行;
2、本科室应急小组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各科主任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应急系统化要求,打造本科室应急力量。应急性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如果事故或其隐患出现,则必须适时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是结合工作实践,以促进“应急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