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险救援组
组长: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及自愿者组成抢险救援队,对受灾群众进行疏散、引导转移。
负责临时安置点帐篷搭建及重要物质的搬运转移工作。
(三)人员安置组
组长:委员、副镇长,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后的安置工作,召集突击队、社区青年志愿者为受灾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四)物资保障组
组长:副镇长,负责临时安置点的救援物资管理和发放。
(五)卫生救护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负责受伤人员及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临时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负责食品卫生及营养搭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六)治安防护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负责维护群众秩序,做好治安防治工作。
(六)电力供应组
组长:供电所所长。
负责临时安置点的电力供应。
确保指挥部的通讯器材和医疗救护点的电力供应。
五、参演部门筹备工作及职责
1、人民政府镇长;负责演练的指挥、组织和实施;2、副书记;负责做好现场指挥部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畅通。
3、民政办,负责防汛及山洪灾害救灾安置所需的帐篷3顶、床2张、棉被2床。
4、财政所;负责协助民政办和武装部做好临时安置点的物资发放工作。
5、村主任,负责上报监测数据,负责对辖区干部进行分工落实水、雨情监测、险情预警播报广播、手摇报警器、敲鼓、鸣锣、吹号,以及疏散、转移引导、指挥等工作。
6、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20人,负责按指挥部指令,对防汛及山洪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进行施救,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负责协助民政办搬运、搭建、回收帐篷以及安置点生活救助物资的搬运工作;负责灾后协助群众有序返回和恢复工作。
7、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院、社区医疗点做好医疗、救护人员及救护车、床、担架和其他相关救护设施、器材、药品的准备工作;开展现场安置点人员的医疗、卫生防疫和灾后消毒杀菌等工作。
8、派出所。
负责演练期间转移区域和安置区域的警戒标志、警戒线布置;负责提供演练和安置区域及转移线路沿线的治安保障;协助幸福村完成演练区域群众转移完成后的清场工作。
9、供电所。
负责做好现场的用电建设和维护。
10、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按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要求做好演练时间、地点、路线及参加演练人员、队伍的通知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参演人员、队伍名单及分工情况上报副指挥长和指挥长;做好演练所需的场地布置、器材、设施设备和宣传标语、横幅及所有文稿资料等物资,并将各项物资及具体工作筹备任务分别落实到人,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准确到位。
11、幸福村支部。
负责幸福村八社临时安置点食品的安全,并协助发放食品及其他物质。
负责聚集附近青年群众组织20名青年志愿者,协助各部门进行疏散转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演部门各自负责集合参演队伍。
演练当天9:00前集结完毕,前往演练等待区域,各部门自行准备演练队伍的交通工具。
(二)帐篷、床、棉被、面包、矿泉水等救灾物资筹备;
(三)幸福村八社演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