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足够承受站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
3.2.17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的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脚手架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3.2.18不能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
3.2.19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3.2.20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
3.3.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认真观查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3.4.3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监部门。
3.4.4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3.4.5人身轻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4.5.1轻微伤:
a、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公司医疗点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电话通知公司医生赶赴现场;
e、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公司医生或根据伤者意见决定是否转市级医院治疗;
f、班组向伤者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3.4.5.2轻伤:
a、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公司医疗点进行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值班医生赶赴现场;
e、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值班医生决定或根据伤者意见转市级医院救治;
f、车辆值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救护车开至事发现场。在确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则下,车速可不受厂内限速规定限制。
3.4.5.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a、救助伤者;
b、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电话要求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送市级医院决定;
e、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高空坠落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