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故报告部门及电话
1、本院联系电话
(1)院办公室:8007(内线)88320630(外线)
(2)院保卫科:8110(内线)88323435(外线)
(3)院安监科:8100
(4)院后勤科:8085(内线)88313913(外线)
(5)总值班室:8035(内线)88320630(外线)
(6)消防监控室:8200(内线)88323438(外线)
2、应急联系电话
(1)火警电话:119
(2)急救电话:120
(3)公安接警电话:110
(4)交通疏导电话:122
3、市卫计委联系电话
(1)委办公室:2341234623412350
(2)委安监办:22843955
(3)委总值班室:23416534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应对事故的有效机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理念,坚持现场最高领导的绝对指挥权,坚持现场救援人员“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绝对服从。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当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当事人或目击者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迅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如果伴有火灾,拨打119求助。
2、首知部门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尽快向院长简要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启动应急预案。
3、医院应急预案的启动须经院长批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
4、指挥部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赶到事故现场。并按照第三条第二款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全体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沈,有特殊任务时,由所在科室按职务高低递补。
6、院应急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7、有救援任务的员工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按照自己的职责,迅速执行救援任务。
8、没有救援任务的员工,做好自救,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迅速从疏散出口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扩大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医院应积极组织自有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发展。
2、当医院自有力量无法控制事故时,指挥部应当立即向市卫计委申请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局指挥部人员未到达前仍需代理指挥。
3、指挥权交接后,医院指挥部应积极配合卫计委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处置措施
1、根据灾害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采用该专项预案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2、注意高处是否有欲坠落的物体、周围是否有裸露的电线、泄露的蒸汽或热水等,以免造成二次事故伤害。
3、救援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和盲目行动。
4、进行现场施救时,应尽量保护现场,确因抢救人员必须移动的物体,尽量做出标记或拍照,以便于日后事故调查。
(五)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