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医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成员会议,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据,做出善后处理方案,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指挥部成员部门要按照第第三条第二款职责将本科室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进行应急观念和管理等教育,并加强对职工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二)技术保障:各科室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干事经常检查并监督维护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志、应急灯等,消防通道,确保其完好有效;后勤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维护房屋建筑内电气线路设施,电梯、锅炉、各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确保医院安全良好运行;有关科室要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保管,确保其安全可靠。及时检查、发现和整改各类灾害事故隐患,对重大疑难问题分析论证应聘请有关专家提出整改意见。
(三)医疗保障: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建立各专业医护人员的信息档案,并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医疗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预防科根据需要做好现场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物质保障:预防科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烧伤烫伤、剧毒危险化学品中毒、外伤等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械;医务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现有装备的管理和应急调用制度;后勤保障科常备足够的抢险工具、防护用品和车辆;应急指挥部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物资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五)资金保障:财会科应根据院长指示,落实用于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所需经费。
财会科和审计科对灾害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六)现场管理: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前一定要搞清楚事故的性质,注意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以免造成二次事故伤害。救援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和盲目行动。进行现场施救时,应尽量保护现场,确因抢救人员必须移动的物体,尽量做出标记或拍照,以便于日后事故调查。
(七)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防护服,手电筒,铁锹、镐、撬棍,手套,水靴、防毒面具、救生绳、担架、医药箱、对讲机、面包车等。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履行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职工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患者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及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演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并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完善预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与专项预案的衔接
本预案为我院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预案。遇有突发事故或灾害时,院长视事故发展态势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由安监科负责起草,经有关人员进行论证,由院长签署后发布实施。安监科负责应急预案备案并报送市卫计委安监办备案。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出现的其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