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职责。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治理主体,各乡镇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要求,组织实施本乡镇范围内的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农业、环保、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整治。乡镇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初审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对应关停养殖场(户)养殖设施的依法拆除。农业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制定生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及时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规范畜牧生产经营活动。环保局会同农业、国土、规划等部门划定畜禽禁养限养区,负责养殖项目环保审批,负责养殖主体工程建设与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国土局负责畜禽养殖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做好畜禽养殖农业设施用地或临时用地的审批,并负责畜禽养殖场(户)违法用地的查处。规划局会同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科学划定、合理布局各类养殖区域。财政局负责落实养殖整治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3、强化监管。县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认真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偷排、偷建、关停养殖场(户)重新启用等违法行为,县环保、农业、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造浓氛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县五水共治督查机制,实行督查制、月报制、通报制。各乡镇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养殖场(户)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兑现补助资金,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转产转业。同时,要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解决因退出养殖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县新闻媒体要加大整治政策和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广泛争取全县人民和养殖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
摘要:
指出了生猪的集中化养殖给周边水、空气和土壤等都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分析了我国生猪集中养殖存在的污染及其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国生猪集中养殖污染的治理方案,总结了治理该类污染的方案包括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合理规划、开展生态养殖等。
关键词:
生猪养殖;污染;生态养殖
1引言
猪肉是我国传统的肉食品,被誉为“六畜之首”,因此“粮猪安天下”,生猪养殖在国民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猪肉价格也成为CPI的“晴雨表”。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猪肉需求量逐年递增,同时因为城镇化的发展,我国生猪养殖也愈发呈现集中化的趋势。2015年全国生猪出栏量708亿头,其中规模化养殖占比为44%。规模化生猪饲养能够有效降低养殖成本,但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和改善。
2我国生猪集中养殖存在的污染分析
国内生猪集中化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2.1水污染
生猪养殖中会产生大量的粪尿,以及未食用干净的饲料,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渠、河流、湖泊之中,造成水体污染。其中污染物主要包括BOD,COD,含N、含P物质,蛔虫卵、大肠杆菌之类的致病虫菌等。这些物质排到周边水域中,导致其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体含氧量,并在其有毒物质的共同作用下造成水生物死亡,局部生态系统受损,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
2.2空气污染
规划化生猪养殖,所产生的粪尿等如不能及时处理,则会产生一定的刺鼻气味,这包括其自身挥发的尿素、尿酸等物质,也包括被微生物分解产生的氨、硫化氢、硫醇、硫酚、硫醚以及脂肪酸等,这些物质导致周边空气刺鼻、具有毒性。
2.3土壤污染
虽然猪的粪尿含有丰富的N、P,是生态肥料的最佳选择之一,但实践中很多生猪粪尿并没有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合理地应用,它们或被随意安置,导致被安置区域土壤肥力过重,则会适得其反,土壤不能将粪尿降解而产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同时,因为在生猪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兽药、添加剂,喂养微量元素,这些物质通常不能被猪完全吸收,会从粪便中排出,进而对周边土壤造成负面影响。
2.4其他污染
生猪集中饲养主要给周边水体、土壤、空气造成危害,但同时也会有其他形式的污染存在,比如对死猪的随意处理等。2013年3月,上海黄浦江出现大量死猪;2014年3月,江西赣江同样出现不少死猪;类似的事件曾在过去几年来多地发生,而瘟猪火烧、活埋等处理方式也会对其周边环境带来污染。
3我国生猪集中养殖污染的危害分析
生猪集中养殖给周边空气、土壤、水体带来不同程度的污染,其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分析如下。
3.1危害生猪自身
无论是水、空气还是土壤污染,都会首先对养猪场的生猪形成一个恶劣的生存环境,这种环境会影响生猪的健康成长,造成猪肉生产成本的上升。而恶劣的环境一旦造成生猪出现疾病或瘟疫,则对养殖户造成极大的损失。
3.2危害其他农副业生产
生猪集中养殖产生的恶水,流入河流湖泊,给水产养殖造成负面影响,流入农田,也会影响农作物生长。而被其污染的土壤更损害了周围的庄稼等。而对因为瘟疫被随意处置的猪,对处置地的农副业生产影响更大,甚至造成瘟疫的恶意传播。
3.3危害人身健康
生猪养殖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参与,员工置身于恶臭的空气中,同时饮水也不一定得到安全保障,因此很容易被污染物侵犯,影响人体健康。另一方面,生猪养殖厂通常与居民区并没有太远的距离,养猪场会污染居民的生活用水,其恶臭的空气会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其对土壤污染危害的农作物,会间接地危害更多群体的身心健康,而如果出现瘟疫,则周边居民更会有疾病感染的风险。
4我国生猪集中养殖污染的治理方案分析
4.1健全农村污染治理法律与政策
对于生猪集中养殖造成的污染,需要设定整体的治理方案。虽然现阶段我国推行了针对水污染、固体污染、空气污染的防治法律,并在《畜牧法》中将生猪养殖进行了规范,但依然无法完全防止生猪集中养殖带来的各项污染。究其原因,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相关法律因为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保护等原因并没有被严格地执行。
对此情况建议,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首先,在水、空气、固体废弃物防治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畜牧带来的污染治理标准,以及惩罚措施;同时《畜牧法》也要对此详细规范,以“有法可依”;其次,地方政府和h保部门应该以环境友好建设为核心目标,摒弃因经济发展而牺牲环境的思路,严格生猪养殖准入制度,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再次,根据当地的畜牧业发展特点,对生猪集中养殖带来污染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测其周边污染状况,对污染超标及时依法处理,并对污染的新特点进行及时发现和整顿,以防止法律未能规范的“意料之外”的污染出现,给村民、社会带来伤害。最后,推行鼓励政策,鼓励养殖企业利用新型生产方式和技术达到低污染生产的目标,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也有必要将好的生产方式与技术进行推广。
4.2合理规划养殖区域
要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地点的选择。在多风的地区,优先选择一个居民集中地的下风向而非上风向,以减少生猪养殖的空气污染对居民的危害;在河流湖泊经过的地区,优先选择背离河流湖泊的地区,以防止水体污染对自然水体环境的危害。对养殖厂的规模进行合理的控制,不能超过对粪便等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对饲养区进行合理的规划,以能够对污染物方便、及时地处理。
4.3加强绿化工作
对饲养区内外进行绿化。植物有极强的降温、防尘、防毒、防臭能力,能够降低空气细菌量22%~79%,降低周边空气粉尘35%~67%,对养猪场污染的水体、土壤、空气都有一定的净化作用,因此建议在养猪场内外开展绿化工作。在猪舍顶部,可以放置大量的盆栽植物,以达到降温的效果;猪圈一般以铁栏或墙体相隔,都可以在其上放置盆栽或直接种植花草,净化恶臭空气;养猪场周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多种植树木,以对污染物整体净化。
4.4推广生态化、节能化、环保化经营
对集中式养猪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结合其他农业生产,和自身的能源消耗,进行生态化、节能化、环保化经营,具体有如下模式。
4.4.1能源-生态模式
该模式是将生猪粪尿,经过厌氧反应池的处理,产生沼气和沼渣、沼液,沼气可以作为燃气用于做饭、供暖,沼渣和沼液则用于周边农田、林业、果树、蔬菜等种植。由此可见,该模式适合周边有其他农业生产的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