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住当前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机遇,结合今年的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统筹兼顾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为契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布局,大力发展健康生态养殖,加大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力度,力争在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上实现新的突破,有效改进现有养殖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鼓励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畜牧业发展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能减排,提高全市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二)坚持分类治理原则。根据畜牧业养殖规模制定相适应的整治措施,各规模养殖场根据规模不同,达到治理要求。
(三)坚持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四)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根据环保部门的划定,对禁养区内的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调查核实和全面清理,对限养区和可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投诉举报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养殖活动。依法严把审核关,规范现有和新增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五)坚持维护稳定原则。要处理好污染整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无理取闹、妨碍公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七道七治”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止,畜牧养殖污染实现根本好转。
四、工作步骤
全市畜禽养殖污染“七道七治”专项整治主要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时间从2022年6月6日开始至2022年8月31日结束。
(一)宣传摸底阶段(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10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养殖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白卡、宣传手册等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深入各乡村规模场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
(二)治理攻坚阶段(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8月14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在宣传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台账,根据整治方案,采取过硬措施,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不留死角,全面整治。对治污不达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规模养殖场(户)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没有达标排放要求的,对其实施关停、搬迁、退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规模养殖场完善与其规模相适应粪污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全市的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达100%,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达80%以上,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养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养殖污染“七道七治”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污染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站室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络等宣传媒体及印制明白卡、手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有关站室要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工作,领导组定期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和巡查,每周向领导组上报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站室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国家专项治污资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畜禽无害化处理资金、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对整改到位的养殖场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实行业主先治理后补助,对验收未通过的养殖场不予安排治理奖励的资金
(六)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一场一档的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巩固整治工作成效,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2.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养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