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
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
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
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
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
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医院消防安全实施方案4
一、工作目标
1、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夏季不发生有任何的火灾事故,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的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细化消防责任,明确责任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
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对发现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肃处理。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
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继续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四)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各项消防预案。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灭火预案,安排专职及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每天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并保证各个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做好日常巡查台帐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五)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
针对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巩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生产三级培训。
利用6月份安全生产月安排全院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并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按计划开展每年两次的消防演练(拟定7月份、11月份),进一步提升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
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总务科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消防安全排查任务,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到人的措施,周密安排部署,深入各个科室宣传,发动全院员工共同防范,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1日到9月10日)。
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合相关科室开展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下达整改通知,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
对于在6月11日起至9月10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过程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宣传培训教育等,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并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医院消防安全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医院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保持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