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
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台球厅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3
为加强我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单位员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顾客及我单位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餐厅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
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T台球馆成立消防应急中心,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四个职能小组。
主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员: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救护组:
灭火行动组: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平时指导馆内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助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作,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
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离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