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部门防汛工作领导组,按照防汛工作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尽职尽责,在开展本部门防汛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完成所包村、片、企业的防汛督查任务。
对不达防洪标准的企业,尤其是沟道企业汛前进行停产整顿。
2、实行防汛工作承包责任制。
按照管理范围划分与责任划分相统一的原则,主要采取三种责任制形式:
一是镇、村签订防洪保安责任状,镇政府镇长为全镇防洪保安第一责任人,并与各村、镇属机关、企业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对所辖区的防汛工作负责。
二是防汛重点实行行政、技术双向承包责任制:
(1)本镇境内的防汛保安责任由镇武装部长负责;
(2)沟道防洪安全工作、骨干坝、沿河及边山峪口、沟道所在地(片、村)主要领导为行政责任人,镇水利站人员为技术负责人。
三是按照防汛工作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承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防汛责任制与相关的防汛责任。
防汛责任制一经落实就具有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
3、实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
按照“防汛工作哪个地方出问题由那个地方的责任人负责”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属于自己责任范围之内的工作。
防汛责任要贯穿到汛前、汛期及汛后的各个环节中,不允许出现空档,不允许出现防汛走过场,尤其是防汛隐患严重的地段、工程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行政、技术双向责任人,做到采取措施得力,能够安全避险,坚决杜绝在防洪工作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
对思想麻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险情和事故者一定要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防汛检查督查卡记录制。
设置《防汛检查卡》应用到防汛检查活动中。
认真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防汛安全检查要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阶段检查和长期检查相结合,贯穿于一年防汛工作的全过程。
各村、片、镇属机关、企业首先要组织力量,对管辖范围内(尤其是险区险段)进行地毯式的汛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当场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方案限期处理,并一一记录在案。
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则应制定渡汛应急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镇防汛办。
汛期发生的水毁工程要修复,不宜停工的在建工程要有通过防汛演习的流汛措施,各种行洪障碍一定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迅速清除。
如因清障不彻底,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要追究各村、片、镇属机关、企业一把手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抢险抗洪保障制。
(1)要备足必要的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全面落实超标准洪水状态下防、抢、撤等一系列措施。
对抢险队伍要进行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抢险业务培训,并对可能发生险情种类的险情地段进行实地抢险演习。
(2)镇各站、所应做到防汛应急不断路、不断电、不断电话、不断雨情资料、不断水文资料,确保抗洪抢险顺利进行。
6、防汛抗旱重大灾害报告制。
严格按程序报告灾情。
如发生汛情灾情时,必须先报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级或越部门上报,未经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信息。
7、实行防汛工作不定期考核制。
(1)镇、片、村三级防汛系统要加强防汛队伍建设,严明防汛纪律,规范防汛秩序健全防汛值班制度,从6月1日零时起至9月15日,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不允许出现值班空档,领导干部要实行轮流带班。
值班要有记录,上传下达要准确及时,保证汛情,灾情的及时快速传递。
(2)镇防汛办负责对村、片、机关、企业的防汛值班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查实后通报全镇,并报有关部门予以责任人政纪处分。
同时,对各村、片、镇级机关、企业的整体防汛工作进行阶段考核计分,分别以村、片、镇级机关、企业多条龙排队,以此作为年终镇政府考核村、片、镇级机关、企业、部门责任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检验防汛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干部及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应对能力和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防汛及山洪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科目及时间
本次演练科目为幸福村突遇泥石流灾害,应急人员正确引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