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排查内容
(一)排查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不清、重大危险源备案不全、安全风险状况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排查新、改、扩建装置,技改技措项目安全“三同时”不到位,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流于形式,易泄漏部位安全措施不完善。
施工期间安全设施、安全控制系统随意变更,安全设施安装、投用不到位问题。
(三)排查液化烃装卸设施不完好及装卸过程中人员职责落实不清等问题。
(四)排查罐区的紧急切断措施、泄漏检测报警、液位报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确实,消防水系统老化、消防道路不达标、液化烃球罐注水系统与切水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五)排查生产装置、储运系统与公用工程控制仪表与控制系统存在设施老化、误动作、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六)排查生产、储存、运输部分环节泄漏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标准不高,管理不严,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作业环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与污水处理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与个人防护不到位问题。
(七)排查特种设备、移动压力容器监管不到位,压力管道与安全阀等检验、监测不落实问题。
(八)排查建筑年代较早的部分社区公房的电气、燃气设施老化问题。
(九)排查界区报警与视频监控还未全覆盖,门卫防恐设施不齐全问题。
(十)排查码头安全设施老化,附属设施配备不全,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问题。
将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风险作为重点风险加以管控。
(十一)排查长输管道、场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健全问题。
(十二)排查厂区管廊带、厂际管线与油库在人口密集区与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三)排查应急预案针对性与实用性不强,一线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及抢修人员力量不足,与地方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20xx年完成)。
1、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全面核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依法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复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新组织辨识评估,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清单。
3、按照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要求,全过程识别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易制爆)各环节的安全风险。
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与废弃处置以及涉及物业、食堂、酒店燃气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的各项措施。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做到风险识别全面,管控措施有效。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铁运分部、物资供应中心、行政事务中心。)
(二)规范流程、严格安全设计审查。
1、强化安全设计过程管理。
加强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定与安全评价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控制系统进行设计。
重点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未审查不能审批。
2、涉及危险化学品与首次工业化设计,以及全厂性公用工程设施、储运系统的关键单元,基础设计阶段由业主与设计单位联合开展HAZOP分析,并确保分析结果及时有效落实。
严格施工期间的检查,对涉及到本质安全的变更必须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履行变更程序。
(责任单位:科技发展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工程管理部。)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与运输专项整治(20xx年10月完成排查,20xx年10月完成整治)。
1、按照《液化烃汽车罐车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液化烃储运装卸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按相应标准逐项治理。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装卸与运输的专项整治。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火车、汽车装卸栈台、装卸设施等设备全面普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定期检验要求,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督促承运单位严格遵守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