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存、放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液化气罐距离灶台不低于1米,空罐、备用罐须远离食品加工间摆放,严格执行关火关气程序。
(3)加强对学校食堂电线线路和电器的检查维护。
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电线和大功率超负荷用电现象。
3.学校周边环境排查。
及时对学校周边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5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中重点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和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以及“三废”处理。
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被抽查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五、学校组织检查组分校区现场检查,着重对各相关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现场检查。
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
听取学院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
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选定检查对象。
选定若干危险品仓库和科研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4)实施现场检查。
参照《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5)意见反馈。
检查组整理各相关学院安全问题隐患,形成书面通知并反馈到各相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