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2、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3、食品在烹饪后至师生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学生不用隔夜食品;
14、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职工食堂安全防范措施3
为规范职工食堂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职工食堂餐饮安全的控制。
处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
1.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1.3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4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1.5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6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2、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2.1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2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2.3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2.5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2.6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2.7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2.8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9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3、食堂炊食用具
3.1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食品原料的采购
4.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4.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4.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4.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食品加工过程
5.1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5.2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5.3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5.4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5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食品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