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安监办:**
(3)委总值班室:**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原则
1、以人为本。
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立健全应对事故的有效机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理念,坚持现场最高领导的绝对指挥权,坚持现场救援人员“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绝对服从。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当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当事人或目击者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迅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如果伴有火灾,拨打119求助。
2、首知部门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尽快向院长简要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启动应急预案。
3、医院应急预案的启动须经院长批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
4、指挥部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赶到事故现场。
并按照第三条第二款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全体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沈,有特殊任务时,由所在科室按职务高低递补。
6、院应急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7、有救援任务的员工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按照自己的职责,迅速执行救援任务。
8、没有救援任务的员工,做好自救,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迅速从疏散出口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扩大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医院应积极组织自有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发展。
2、当医院自有力量无法控制事故时,指挥部应当立即向市卫计委申请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局指挥部人员未到达前仍需代理指挥。
3、指挥权交接后,医院指挥部应积极配合卫计委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处置措施
1、根据灾害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采用该专项预案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2、注意高处是否有欲坠落的物体、周围是否有裸露的电线、泄露的蒸汽或热水等,以免造成二次事故伤害。
3、救援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和盲目行动。
4、进行现场施救时,应尽量保护现场,确因抢救人员必须移动的物体,尽量做出标记或拍照,以便于日后事故调查。
(五)应急结束
1、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由医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成员会议,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据,做出善后处理方案,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指挥部成员部门要按照第第三条第二款职责将本科室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进行应急观念和管理等教育,并加强对职工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二)技术保障:各科室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干事经常检查并监督维护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志、应急灯等,消防通道,确保其完好有效;后勤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维护房屋建筑内电气线路设施,电梯、锅炉、各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确保医院安全良好运行;有关科室要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保管,确保其安全可靠。
及时检查、发现和整改各类灾害事故隐患,对重大疑难问题分析论证应聘请有关专家提出整改意见。
(三)医疗保障: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建立各专业医护人员的信息档案,并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医疗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预防科根据需要做好现场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物质保障:预防科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烧伤烫伤、剧毒危险化学品中毒、外伤等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械;医务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现有装备的管理和应急调用制度;后勤保障科常备足够的抢险工具、防护用品和车辆;应急指挥部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物资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五)资金保障:财会科应根据院长指示,落实用于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所需经费。
财会科和审计科对灾害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