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及时向医院安全应急组织和市卫生局报告。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社会治安事件
1、发现有盗窃、打架、滋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时,在场医院职工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立即向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3、积极配合警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工作。
4、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
5、妥善处理事故。
(三)医院设备发生事故
1、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如实向区卫计局汇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作好相关材料整理,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医疗安全应急管理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院长领导下,在院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护理工作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基本操作技能,保证护理质量安全;
(9)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超声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10)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抓好院内感染管理工作,重点监控关键科室和薄弱环节,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
医院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5
1.政策
通过预防事故及伤害管理规程的制定,使全体保卫人员和医院全体员工在处理和预防事故及伤害方面获得详尽的'指引。
2.目的
使医院的病人、其他顾客以及医院全体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和侵犯,保障病人、家属、探访者以及医院全体员工的私人财物不受盗窃,确保医院公私财产的安全。
3.标准
3.1电梯意外事件的处理
3.1.1当发现电梯困人时,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应利用对讲系统安抚被困人员并即时通知设备科电梯维修工到场解困。
3.1.2把监控电视镜头固定于被困电梯录像,观察电梯内的情况。
3.1.3如被困者内有小孩、老人、孕妇、病人或人多供氧不足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戒备,随时准备抢救伤病人,同时通知巡逻保卫到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