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进机电设备、材料配件的验收由机电部、使用单位、仓库三方共同验收。
参与验收人员负要严格按《合同书》或技术参数要求认真验收,开箱检查、核对数量、检查质量,机电设备及材料配件要检查“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质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必须齐全。
凡与合同书或技术协议不相符或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拒绝验收。
2)各使用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材料配件和维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因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要及时向机电部反映,机电部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反馈。
4、材料领用
1)可控材料配件领用
①各区队所用材料,必须按计划领取并建立台账,计划外材料(工具、电器等)因生产需要,必须有各区队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领取,否则,计划外材料一律不得领用。
②每班前或每项工程施工前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核算所需材料及数量,经区队长审核签字后,下发给各班组并严格按照核算数量进行领用。
因特殊情况,需追加材料计划时,由区队统一补加计划,但必须经过区队长审签。
各区队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必须交机电部存档。
③所有工具性材料,必须以旧换新(工具:使用期为一年),能够修复的要充分利用,并建立个人工具发放台帐,多领取的按材料购进价格对领用人进行罚款。
④葫芦、手电钻、梯子等公用性工具发放时各区队必须建立台帐,用完后要及时交回,丢失者按购进价格进行罚款。
⑤区队负责人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合理调节材料日常领用,避免材料消耗忽高忽低。
2)不可控材料配件
不可控材料配件为各区队机电设备因各种原因意外损坏需要更换的配件(零配件达到使用极限需要定期更换及设备定期大修更换的不在此列),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按年度进行考核,各区队年度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不得超过年度材料配件消耗的20%。
各区队要加强机电设备检修力度,保证检修质量,尽量避免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
5、设备及材料配件的回收
1)废旧设备及材料配件的回收。
井下更换下来的旧设备或损坏的部件要全部进行回收升井,严禁随意丢弃;回收的废旧设备及材料配件要及时升井,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废旧设备及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回收升井后要及时到机电部办理回收入库手续。
机电部、使用单位和仓库清点回收的数量和种类后,开具回收入库单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点。
2)循环性设备及材料配件(泵、管材、阀门、卡兰等)回收不及时,造成丢失、损耗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区队负责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修旧利废及设备维修管理,降低设备运维成本。
1、各单位要对回收的废旧设备及材料配件中有修复价值的,积极组织进行修旧利废,能重复利用的绝不报废、淘汰,最大限度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实现低成本高效运行。
2、按照深入岗位的原则,积极开展岗位精准培训。
各单位要抓住我矿复工期间各厂家来矿技术指导的机会,积极开展精准培训,加强职工岗位操作能力,提高设备运维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成本。
3、设备维修坚持的原则是在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能自主维修的决不外委维修,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确实需要外委维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交机电部进行审核,设备外委坚持三家及以上厂家比质比价的原则,提高维修质量、降低外委成本。
外委维修设备的验收由机电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参与验收人员严格按照签订的维修合同,逐项检查各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凡与维修合同不相符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接收。
(六)开展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活动
1、继续开展技术创新与小改小革工作,通过实施小改小革实验,对技术、设备进行改良,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生产效率,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持续优化生产工艺。
一是将主通风机房由自耦降压启动改为更新进的变频启动,更安全、可靠、节能;二是将我矿照明灯更新为更加节能的LED灯,在后续维修过程中陆续全部更换完毕;三是在保证澡堂热水供应的前提下将澡堂热水供应方式改为太阳能加电辅热方式,更加节能环保。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使提质降本增效工作取得实现,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定期分析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定期组织提质增效专项会议,对各项提质降本增效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汇报,根据实际数据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加以改进,发现亮点进行推广,不断提炼经验做法,扩大经验的应用成效,形成提质增效长效机制。
提质增效降本增效实施方案2
生产车间为公司主要降本增效的部门,在20XX年就公司降本增效活动中做出如下方案:
一、加强宣传,提高生产车间员工降本增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