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场医务准备。
(1)警示:在考场张贴安全警示,“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有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马上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教师立即报告考场医生,甄别是否能继续考试,如果不能,由市招办审核,办理缓考手续。”
(2)医疗救护:考点配备医务人员值班,及时为考生的损伤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主考,送医院处理。
(3)应急处理措施:考场对突发事件发生或上报前,必须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意外事故的事态发展,稳定考场秩序。
5、考试期间遇异常天气。
在体育考试期间遇异常天气,根据气象部门公布气象情况,作出应急响应。
(1)因天气原因造成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影响的,由学校报市招办,经同意后对考生发出停考指令。
(2)如在宣布停考后,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已到达考场的,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关于恢复体育考试的时间,由市招办根据天气情况作出安排决定。
(4)体育考试的前一天、考试期间及因停考而需要恢复考试期间,校长的手机必须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考试的有关信息。
(三)应考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中考体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体育工作的副校长、音体美教研组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其职责和分工如下:
1.组长(校长):全面负责本校初三毕业生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安全。
2.学校主管体育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组织本校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秩序,出现突发事件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和组织工作。
3.音体美教研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本校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秩序,出现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抢救、护送工作。
4.班主任:注意考生的急、慢性疾病,传染病接触等病史。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检录、组织纪律、安全教育等。
5.体育教师:注意考生临考前的身体不适或伤病情况,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不得勉强与隐瞒。负责学生考试前运动常识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检录等。提醒考生不宜空腹或过饱参加体育考试,适当补充水分。督促考生做好准备运动。
6.医生:负责考试期间应急药品的准备和考生的一般性治疗,出现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救护和护送工作。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遵守考场纪律、注意个人卫生。
1、遵守考场纪律。
(1)携期末考试测试证参加考试。
(2)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相应体育项目的考试。
(3)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运动场)的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注意个人卫生。
(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自己考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考前合理进行运动训练和活动,防止疲劳和创伤。
(3)注意休息,保证睡眠时间,以良好状态参加体育考试。
(4)注意饮食卫生,保证有良好的体力参加体育考试。
(5)体育考试前后要做好准备运动,防止运动创伤发生。
(6)穿合适的运动服、鞋参加相应体育项目的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由本人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1、患有各种严重疾病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如: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癫痫、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造血系统疾病(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低于91克/升、女低于84克/升)、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和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等。
2、残疾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可申请。
3、各种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可申请。
4、营养不良小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小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
5、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大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
6、畸形如脊柱弯曲、鸡胸、0型腿、X型腿大于或等于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大于或等于Ⅱ度,可申请。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的,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1、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临时患有严重伤病,如外伤等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