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前或体育考试期间,有发热、腹泻、腹痛、呕吐、头疼、头晕、胸闷、抽筋、肌肉拉伤、皮疹、痛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领队、教师及随队医务人员,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考试期间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措施
考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市、校两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作出反应,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考生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时,各考务组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医治。
2.考生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采取以下措施:
(1)考务人员应立即向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按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
(3)校长负责与南宁卫生院联系,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4)考点主任立即安排救护车辆(救护车辆在考场外等候)和人员(考生所在的学校校长、医生等)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5)考生是否继续考试由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决定。
3.出现人群拥挤、踩踏等现象采取以下措施:
(1)考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做好人员疏散、维护秩序、救护等组织工作。
(2)校长迅速安排人力、物力做好人员疏散和维护现场秩序工作,同时与南宁卫生院取得联系。
(3)医务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治。
(4)考点主任立即安排车辆和人员(考生所在的学校校长、医生等)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5)考务人员、考试学校的有关人员,要服从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救治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对救治患者和应急处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参与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和保健津贴;对有贡献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因参与安全事件处理工作致病、致残、致死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社会救助。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因安全事件致病的贫困师生员工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得到及时救治,并争取社会救助。
(三)调查和总结。
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各考点应对考场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调查总结,书面报告市中考体育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较严重的安全突发事件,由市招办对全市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委、市政府。
六、防控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增强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防控安全事件的常识和工作要求,以取得各方面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二)预防措施。
学校加强组织学生体检及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工作;按照国家要求上好体育课和安排好学生课外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科学指导学生开展体育运动锻炼;上好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督导检查。
经常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始终把安全工作贯穿在体育考试工作之中。对体育考试期间因行政不作为、安全意识差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个人,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学校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学校成立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2.职责分工
(1)组长对期末考试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紧急事件作决策。
(2)组员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