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定秘密文件的借阅地点。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不得擅自带回家中阅读。
特别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应请示领导,借出前要当面交代注意事项。
(三)制文保密
制文保密工作要做到如下方面:
1一切文件在印制前应准确定性,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规定发放范围,注明是否可以翻印和复制。
2涉密文件在制文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校队清样等,反需要保存的,应按正式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管理,不需要保存的,应及时销毁。
3打印、印刷过程中形成的蜡纸、衬纸、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不能乱堆乱放。
4印制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5复印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对复印件要等同原件一样管理。
(四)传递保密
传递保密工作要做到如下方面:
1文件的传递应履行登记手续。
2传递秘密文件,应由秘书科机要部门人员递送。
若通过邮局递送,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
机要人员传递绝密文件应实行两人护送制。
3机要通信人员外出递送秘密文件时,要密不离人;不得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坚持专程递送。
4要自觉服从机要交换站的管理,严格公文交换制度。
5以电子邮件形式上网传递的文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一般不得上网传递,以防泄密。
(五)携带保密
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和秘密资料参加社交活动或出入公共场所。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的,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要经领导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并遵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保管保密
秘密文件必须放在保密有保障的库房或文件柜内,绝密文件应单独存放,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
对平时工作使用的秘密文件,应在用后随手入柜加锁。
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
(七)交接保密
文书工作人员在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在移交文件时,要造册、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决不能搞“信任交接”。
(八)归档保密
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有查考、保存价值的要及时立卷归档;无查考、保存价值的要立即销毁。
(九)清查保密
定期清查秘密文件。
分发和借出去的应按时清退;若发现有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
(十)销毁保密
销毁秘密文件时,必须先经领导审批,然后登记造册。
秘密、机密级文件应派专人护送到指定的造纸厂监督销毁;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应指定专人在本单位焚烧干净。
四秘书保密工作
秘书部分处于机关的中枢地位,参与机要事务,保管机密文件,组织并参与重要会议,而秘书人员,尤其是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秘书人员知密时间早,知密内容多,知密程度深,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秘书部门,包括秘书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就显得意义重大,保密工作也成为秘书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