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位于整个工作系统的枢纽位置,其工作人员与领导有非常密切的接触,知密早、知密多。
为了维护国家和本单位的利益,办公室人员必须有很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确保国家和本单位的秘密不外漏。
二保密工作的范围和密级划分
(一)保密范围
办公室工作人员既要对社会集团的秘密进行保密,更要对国家秘密进行保密,同时也要对个人秘密进行保密。
1国家秘密范围。
《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用国家法律形式确定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具有重要意义,它使我国公民对国家秘密有了一个基本了解,有助于其履行《宪法》和《保密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它向国内外表明,任何人以任何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或者提供、泄露属于国家机密范围内的事项,都是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必须负法律责任;他也给国家机关各业务部门及社会集团指出了应从哪些方面规定本系统业务工作中的秘密的具体范围。
2社会集团秘密范围。
(1)商业秘密,指社会集团进行的重大商业活动等中的秘密事项;
(2)科技秘密,指社会集团自己研究开发的科研项目等中的秘密事项;
(3)公文秘密,指社会集团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电报、信件、简报等
(4)会议秘密,指社会集团内部会议的日期、议题、议程、讲话、发言、记录、录音、录像等中的秘密事项;
(5)信访秘密,指信访者的检举、控告、揭发、领导者的批示,信访案件查处的材料等;
(6)通信秘密,指社会集团的密码、网址、密码机、涉及密码和密码业务的文件等;
(7)领导秘密,指社会领导集团人得重大活动、办公场所和私人活动等。
(二)密级划分
密级的划分,是依据国家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损害的程度来区分的。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若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若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若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与此相适应,1990年9月19日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指明:“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事项则不超过十年。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法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算起。”
三保密工作得特点及意义
(一)保密工作的特点
1政治性。
政治性是保密工作最突出的特点。
因为,保密工作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而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
作为国家的保密工作,是在外御强敌、内保社会安定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保密工作是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和阶级。
2封闭性。
保密的封闭性是由秘密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秘密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只能让极少数人晓知的事务,如果不加以保守或保护,一旦被外人(不该知密的外部势力)知晓,就不再是秘密。
保密就是对秘密加以封锁,防止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