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与处置程序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高考突发事件的处理,要遵循加强防范、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处理、及时汇报的原则,以有效防止事态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试卷安全保密,尽可能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1.一旦发生高考考试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范围;
(4)目前措施;
(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启动,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类具体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一)高考考试试卷失泄密应急处置办法
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验收和使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高考考试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必须有公安或者武警人员参加,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各考点试卷保管室必须是防盗门,铁皮柜,双锁两人以上看管,试卷不过午。
考试前一旦发现试卷失(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同时上报县教体局、公安局和保密局,并转报市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考试期间备用卷必须保存在考点保密室的保密柜里。一旦发现备用卷失(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同时上报县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二)保密室遭遇突发停电的处理措施
试卷保密室要配备不间断电源与电视监控系统配合使用,持续供电不得少于1小时。保密室突发停电时,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要立即报告招办主任,同时严密监视试卷保管情况。招办主任要协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电,并尽快赶到保密室,安排加强保密监视。试卷保密员应在《保密室工作日志》上详细记录停电时间,恢复供电时间,停电期间电视监控系统工作运转情况,试卷保密室有无异常等情况。
(三)高考考试试卷运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中有关“试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规定执行。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或发生车祸。应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同时迅速拨打“110”,呼请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教体局联系,以便及时派车接应。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他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对接触过裸露试卷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因道路严重堵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或武警)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要求优先放行。并及时向县招办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四)试卷启封后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
试卷启封后,如有错装、混装未开考的试卷,错发未开考的试卷,监考员要立即将试题收回装入试卷袋,不准扩散,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并立即报告主考。主考进行核实后(但不得接触未开考试卷或试题),在第一时间上报考区主任和县招办。县招办根据有关规定请示市招办批准后,通知有关考场继续考试或使用备用卷考试。在此期间所有接触未开考试卷的人员一律在原地待命,不得离开,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对于已接触到未开考试卷的考生和监考员要按保密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直至该科考试完毕为止。
(五)考生在赴考途中发生意外处置办法
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求出事点带队教师立即向招办汇报,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涉及范围等内容。根据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等级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自然灾害等)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补救工作。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现时上报省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第二等级为交通工具出现故障,应急预案工作组应立即请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第三等级为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请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能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考生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六)高考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加强对传染疫病的防御和监督,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制定监考封闭地和考点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方案。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考点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高考考试的,考生须于事先向招办递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相应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立即报告招办,招办立即向教体局、卫生局及政府领导和市招办报告。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预备考场应独立安排其他楼层,适当远离其他考场,指定专门通道。预备考场启用,须经考点主考签字批准,并报县招办备案。
(七)高考考试期间涉考人员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应当迅速向考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同时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教体局和招办。教体局、公安局派人员赴现场初步确认属考生大面积中毒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以及上级领导小组,视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召开现场分析会,进行应急处理,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考生进行个案调查时,应根据监考、考生的具体情况,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可按常规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对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当确认发生水源污染,导致无法饮用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八)听力考试过程出现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听力考试进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外语教师。当听力磁带无声、卡带或不清楚时,主控室监听教师要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和播放进度,及时请示主考启用备用磁带或备用放音设备。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主考要立即上报县招办,经请示市招办批准后,顺延考试时间。如果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经县招办同意,可通知考生先进行笔试部分的考试,同时尽快排除故障,拿出补救意见报省、市招办批准。笔试考试结束后,不准考生出场,立即按要求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对于个别考场考生反映听力效果不好的,监考员应立即把情况向主考汇报。主考应向县招办进行汇报,尽快就原因、范围、涉及考生等情况进行落实。在可能的条件下广泛征求意见,最迟在考试结束前40分钟拿出处理意见,将详细情况报县招办,经请示市、省招办,决定是否重新播放。若需重新播放,要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考生,考试结束不要离开考场。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考点要配置不间断电源,与外语听力放音设备配合使用,防止突发停电。并事先进行测试、演练。不间断电源在突然停电时,持续供电不得少于30分钟。停电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县招办报告。
(九)考点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前,各考点必须配合供电部门做好考点学校供电线路和校内各用电部位的检查维修。要提前做好预想和应急方案,增加抢修队伍,做到人员、车辆和备品备件落实到位。如果仍然有考点出现停电情况,应以最快速度抢修以保证供电。
(十)应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置办法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集体舞弊、法人串通作弊等重大舞弊事件,应注意保全证据,控制事态,并立即报告县招办。组成联合调查小组,严密控制并隔离有关人员,分别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作弊情节,严肃处理。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县招办。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新闻炒作,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十一)发生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