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学校片区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方案8篇
大小:35.19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5-31 14:59:43 3.76k 1.9k

对安全不达标的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二)存在疫情防控不严的行为。

检查培训机构防控物资是否储备,教育宣传是否开展,人员管理台账是否齐全,消杀记录是否完善等。

要严格按照复学评估标准对其进行督查整改,不得有所放松。

(三)存在教学不规范的行为。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照公示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进行检查。

(四)坚决查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达不到办学条件,一旦发现此类机构,责令立即停业、劝退学生、退还相关费用。

对拒不停业的,由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停业并实施相应处罚。

三、明确责任、综合整治

(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

县教育局牵头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公安、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参与整治;

(二)属地管理,同步整治。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统筹中心学校、社区、部门三个层面作用,形成治理合力。

(三)网格包保,细化整治。

中心校长负总责,中心学校办公室成员包保社区,辖区学校校长任网格长,教师任网格监督员,具体网格包保见“XXX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包保一览表”。

(四)县教体局下发《2022年寒假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五)每月10日前各培训机构要在专用链接XXX中更新学生及从业人员信息。

(六)资金监管银行给培训机构提供收款二维码,学生报名时通过二维码把报名费存入监管账号,各培训机构完成当月培训任务后,于每月10日-15日提交资金打款申请。

四、工作步骤

(一)2022年1月19日,召开《XXX县“双减”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

(二)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参会人员:教体局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网格包保人员。

(三)2022年1月20-25日,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四)2022年1月26日-2月28日,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督查,中心学校开展常态化检查,网格人员动态监管。

学校片区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结合X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排查治理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现象,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3月16至17日,对全县所有面向对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重点内容如下: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简称“无照无证”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简称“有照无证”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已经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有照有证”培训机构);

5、各级各类学校及在编在岗教师,坚持斩断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关联;

6、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7、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8、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9、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不按规定收费退费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