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和家庭负担极大减轻。
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校外培训良好生态基本形成。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五、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正对以下情况开展:
1、无照无证类。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2、有照无证类。
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
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责令停止培训活动,按程序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有照有证类。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必须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