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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月1日—6月10日
协调人:
责任股室:法规宣教股
活动内容:通过***府部门单位和社会服务窗口的LED屏幕、广场电视、公益微博、公益微信、石狮电视台、石狮日报社、户外广告、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校园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三、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意义重大,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实施,突出宣传重点,发放宣传资料,多途径发布信息,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活动结束后,需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