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学校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7篇
大小:33.06KB 8页 发布时间: 2023-05-31 15:36:47 15.02k 14.44k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安全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分级负责,行动迅速,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因燃气泄漏、燃气设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一)燃气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1.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

2.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发生严重泄漏或严重交通事故;

3.运载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在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发生燃气泄漏或交通事故,严重危及安全;

4.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5.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

(二)事故分级。

燃气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5万户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居民连续停止供气48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0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发生严重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2.重大燃气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3.较大燃气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故: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燃气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故:

(1)发生1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

(3)发生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

三、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河源市市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事故调查组等相关组织机构,发出燃气安全事故响应后,相关组织机构立即启动。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