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生军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故,要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教导处报告;重大事件,教导处及时将情况向院主管领导汇报,协调保卫处、医务室、所在年级等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学生所在年级应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1.有学生中暑、发病或受伤,医务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及时进行救治,如学生病情或伤势严重,立即报告学生处,及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发现发热38℃以上的学生,要立即由校医务人员进行诊治,甄别情况;不能确诊的,要送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一旦发现有群体性发烧、咳嗽等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学生处并与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有人员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并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原因。
4.发生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隔离打架双方,立即停止其军训,联系学生所在系并送保卫处、学生处处理。
5.发现学生私自离校并下落不明,及时报告学生处,立即组织进行查找,学生处对私自离队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学生财物失窃被盗情况,现场人员保护好现场,报告学院保卫处展开排查,必要时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避免学生情绪失控。
7.发现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干扰军训,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5692015)或拨打值班电话(282xxxx)。
8.发现学生心理变化和精神异常现象,辅导员要及时处置和汇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9.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所有参训人员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并与学生处联系。灾害发生时,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学生就地寻找掩蔽地,或从训练场地撤离到安全地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勘察受害情况,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各系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10.如遇极端天气或下雨不能室外军训,按训练日程表可室内军训内容轮训。具体操作由教官执行。对其他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由教导处负责解释。